事件持續發酵至今近兩星期,系方於前日(9日)首次作出回應,對涉事作者致歉,承認未有取得所有作者正式授權而付印出版《吐露滋蘭(第三輯)》,並已停止《吐露滋蘭》系列的一切公開銷售。系方表示現正積極跟進事件,將聯絡《吐露滋蘭(第三輯)》所有作者並安排簽署書面授權,亦歡迎此前兩輯的作者聯繫。系方更承諾日後出版同類作品集前,必先徵得作者同意及知會出版詳情,認真處理授權及相關事宜。最後系方感謝各界的關注及「愛深責切」,讓他們檢討疏失,並重申對校友的文藝創作成績與求真精神而感到驕傲。
著有《日常運動》、《樹的憂鬱》的本地作家梁莉姿,於上月29日在社交平台發帖,表示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於1月出版創作結集《吐露滋蘭》(第三輯),收錄數屆畢業生作品,但全書未曾獲任何作者授權,出版後亦無另行通知作者。梁莉姿曾去信該書主編,但不滿對方的官腔回應,於是連日在臉書出PO抨擊。事件引起軒然大波,包括港台作家及出版界均表示關注,並在帖文下留言及分享,引起連串討論持續發酵,亦已有報章及網媒報導,而中大中文系至今未有作出公開回應。以下整理事件發展脈絡,謹望引起對作者權益與文藝價值的討論,讓同類事件不再發生。
近年香港作家於臺灣屢獲文學獎項,繼早前陳慧憑《弟弟》榮獲「2023臺灣文學獎」金典獎後,兩位香港年輕作家梁莉姿、蘇朗欣近月也再次獲獎。梁莉姿憑詩作〈媽媽給我寄口罩〉獲頒「2023新北市文學獎」新詩一般組優等獎,蘇朗欣則憑〈時間之外〉獲頒「2023桃園鍾肇政文學獎」短篇小說評審獎。
我1962年5月從廣州經澳門偷渡來港,開始接觸文學,尤其是新詩。 因何寫詩?大概因為形式簡單,三幾行構思,一揮而就;其次是虛榮:詩人於中國文學史的地位最高。第三個原因也許要說到客觀因素:家居狹窄,甚至沒有一張桌子,比較適宜詩歌的微型創作。 幾時開始寫第一首詩,恐怕大部分人都不記得。不若說甚麼時候發表第一首詩更有意義。印象中是1970年《中國學生周報》的「登樓賦」。這首詩曾獲《畤代青年》月刊徵詩比賽的優異獎。
「香港文學十三邀2」都播咗好一段時間,大家最鍾意邊一集?今集follow me 邀請到「香港文學十三邀2」三位主持接受訪問,大講對節目既睇法! 係Fans記得睇到最後!
香港藝術發展局主辦,為表揚本地傑出藝文界人士的「第十四屆香港藝術發展獎」,5月27日公佈得獎名單,當中包括中國流亡導演應亮獲「藝術家年獎(電影)」,藝評人查映嵐、年青作家梁莉姿以及電影導演陳小娟獲藝術評論、文學藝術以及電影界別的「藝術新秀獎」。